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Р6.2.4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Р6.3厂家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的图纸资料Р6.3.1箱变的变压器抗短路能力参数(计算值)、同类型产品的抗短路能力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提供主要元器件的生产厂家及其主要参数。Р6.3.2箱变所用的主要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高低压负荷开关、熔断器、CT、PT、电容器、无功自动补偿装置、电缆头、带电显示器等),应在投标书中提供厂商、牌号、型号,以表格的型式表示。进口材料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Р6.3.3投标书中应提供产品生产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和试验仪器设备的厂家、主要参数、投入使用时间,以表格的型式表示。Р6.3.4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Р6.3.5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Р7 运输要求Р7.1产品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丢失。Р7.2 包装应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散件应装箱或捆扎,大件的包装箱上应有起吊图纸说明。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Р7.3 所有包装上应有以下标志:Р装运标志;Р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及收货单位、人;Р设备名称和合同号、箱号;Р外形尺寸、毛/净重量;Р7.4 运输Р7.4.1 运输手续(包括保险)由供方办理,途中押运由供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即由供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Р7.4.2 供方发货后3天内电告需方,并将发运提货等有关单据一式三份用快件寄给需方。需方接货时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开箱中发现问题由供方负责处理。Р8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Р8.1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负责协调供方在工程中的各项工作,如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设备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