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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有什么用?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恙,即使有涉案人员,也是取保候审。执法不力,是导致违规事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 Р 霍康先生认为,中国上市项目质量想要提高的根本不在于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有两名以上合格保荐人,而是证监会应当对在上市过程中违反上市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施以重罚,并允许投资者投诉他们。 Р 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从事投行业务的秦先生,对于两地差别悬殊的法律环境和程序颇有些不适应。他觉得,在香港做投行业务,调查是最令他头疼的问题。它要求投行人员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准备非常之多的材料,因为香港监管机构对于上市项目的审核非常之严格,一个项目可能会有1000多个反馈意见。而在内地,他就觉得轻松许多。 Р 因此,在他看来,加强监管机构的审核程序对于防止上市公司和券商在上市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所起的作用更大。虽然去年就成立了发行审核委员会,但和香港的审核程序相比,内地的审核未免有些粗糙和简单。 Р 而对保荐人制度持赞同态度的杨先生也认为,目前关于保荐人的法律规定中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他认为,法律规定对于保荐人责任的规定过于严苛。例如,法律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的刑事违法,保荐人也将因此受到一定的惩罚。但是公司高层受贿5000元也构成违法,在资产规模动辄几亿、几十亿的上市公司中,这种行为是不可避免的,保荐人也是无法控制的,这对于保荐人是不公平的。 РР 同时他认为,规定在两年之内没有在境内外完成一个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将失去保荐人资格,这也是不合理的。当然,如果保荐人在两年内没有做项目,对其本身也是一种损失。但是如果在两年内,保荐人确实没有碰到好的项目,他应该可以不签字。 Р 正如霍康先生所言,“不能基于一个明星制度建立一个成功的投资银行”。中国的投资银行如果想和国际投资银行进行竞争,需要法律的进一步完善、监管和惩戒的进一步加强、审核程序的完善以及行业和投资银行的自律。 Р Р2/view-37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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