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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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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体检、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院政治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五)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学院政治部网页(http://zzb./)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六、其他事项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zzb.)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311-66705012,0310-3178348(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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