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被强迫写的借条有效吗?这5种借条法院也不认可!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Р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Р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Р五、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Р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Р应具备如下内容:Р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Р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Р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Р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Р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不约定利息,此时属于无偿借贷;Р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Р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Р六、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Р1、“过期”借条。这里的“过期”是指超过诉讼时效。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3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3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Р2、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Р3、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Р4、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Р5、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Р签订借条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也要求实际发生了借款行为才行,一般借条的生效是以交付了借款为准。所以,在受到他人胁迫的时候签订下的借条,建议可以要求对方举证证明实际交付了借款,若对方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时候对当事人来讲也比较有利。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