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施工防排水、围岩类别划分及监控、通信、照明、通风、消防等设备、设施预埋构件设置与保护,所有准备工作和施工中应采取的措施均为各节、各细目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风水电作业及通风、照明、防尘为不可缺少的附属设施和作业,均应包括在本章各节有关工程细目中,不另行计量。隧道名牌、模板装拆、钢筋除锈、拱盔、支架、脚手架搭拆、养护清场等工作均为各细目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连接钢板、螺栓、螺帽、拉杆、垫圈等作为钢支护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计量。混凝土拌和场站、贮料场的建设、拆除、恢复均列入第一章总则,本章不另行计量。洞身开挖包括主洞、竖井、斜井。洞外路面、洞外消防系统土石开挖、洞外弃渣防护等计量规则见有关章节。材料的计量尺寸为设计净尺寸。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1.本章内容包括护栏、隔离设施、道路交通标志、道路诱导设施、防眩设施、通信管道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工程。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护栏的地基填筑、垫层材料、砌筑砂浆、嵌缝材料、油漆以及混凝土中的钢筋、钢缆索护栏的封头混凝土等均不另行计量隔离设施工程所需的清场、挖根、土地平整和设置地线等工程均为安装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交通标志工程所有支承结构、底座、硬件和为完成组装而需要的附件,均不另行计量。道路诱导设施中路面标线玻璃珠包含在涂敷面积内,附着式轮廓标的后底座、支架连接件,均不另行计量。防眩设施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立柱基础混凝土及钢构件的焊接,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管线预埋工程的挖基及回填、压实及接地系统、所有封缝料和牵引线及拉棒检验等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收费设施及地下通道工程:a.挖基、挖槽及回填、压实等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b.收费设施的预埋件为各相关工程项目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c.凡未列入计量项目的零星工程,均含在相关工程项目内,不另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