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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NGO差异比较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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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Р   Р  从同国家政权的联系紧密程度进行比较 Р   Р  NGO的一大特征便是其非政府性,强调它同政府有着巨大区别。但中国本土化NGO往往同国家政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西方国家也存在不少与国家政权关系密切的РРNGO,如德国的歌德学院便带有很大“官办”色彩,常常以国家之名向其他欧洲国家提供教育资金援助。但这毕竟不是主流,从总体上说,中国本土化NGO同国家政权的联系更加紧密。 Р  美籍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曾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在建立起现代国家上最大的成就乃是在乡土中国成功设立了现代国家基层组织。不过这些基层组织和其他大部分NGO,都只是一类“官办社团”或“准官办社团”。尽管从1998年开始中国就明确规定党政权力机关的现任领导人不得兼任各类民办组织和民办非赢利企业组织的领导,在上海等发达地区还开始了较大规模的NGO改革。但能够获得官方认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NGO,其编制都由政府决定,工作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或指明了享受哪一级别公务员待遇,一样设有严密的党组织体系,并且其一般工作人员可以在党政机关和NGO之间自由调动,那种国家级的NGO领导人任命有时还要惊动国家高级行政机关。当然这种本土化NGO同国家政权的亲密接触也有着NGO自身企图谋求更多合法性因素和权力资源、模仿完善的政府机关运作等原因。再加上我国一些NGO在创立伊始就未按规范严格操作,继承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弊病,可以说,中国本土化NGO的浓厚国家色彩性是由于自身缺陷以及NGO同国家政权经过长期博弈后得到的结果(即达到一种同时利用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一起去牟求公共资源的效果,而并非是仅仅作为党和政府的助手,在服从于党和政府领导的情况下它也要考虑自身的集团利益)。对此,有西方学者将其称为“放在笼子中的领域”(РРthe caged sector)和“被吸纳的领域”(the incorporated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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