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清明节假期旅游工作的通知做好清明节假期旅游工作的通知各旅游企业单位: 201*年清明节假期来临,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节日旅游气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假期旅游工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召开假日旅游工作协调会议,全面启动假期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清明节假期旅游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要按照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并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二、切实抓好假期旅游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贯穿于假期旅游工作的始终,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杜绝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落实责任、游客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市景区、星级饭店、农家乐等企业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培训和教育,要重点防范用火安全,特别是加强在森林类景区内扫墓活动的安全消防管理;旅行社要加强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三、优化假期旅游市场环境加强对假期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期旅游市场监管,严禁哄抬物价,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认真做好投诉处理。二是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活动,加大失信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文明服务。三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旅游理念,共同维护旅游生态环境。四、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假日旅游24小时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