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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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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申领健康码国际版。14 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1律实行集中医学视察 14 天。所有入境来浙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医学视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Р通告要求,加强入境防控和服务。目的地为浙江的拟入境人员应提早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照实填报个人信息。入境时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由口岸所在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并安排诊治。对 14 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行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并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类入境人员1律实行集中医学视察14天。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非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行全程登记、定期申报健康状态管理措РР施。该类入境人员抵达目的地或居住地后,应在 1 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并逐日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体温等自我检测情况。Р入境来浙人员应根据当地管制措施申领健康码国际版。对入境来浙的中外公民1视同仁,无差别履行防控措施。所有入境来浙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医学视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对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干规定核报或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对特殊困难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Р根据通告,社区(村)应加强管控,确保“网格不漏户、户内不漏人”,对居家隔离实行硬管控。宾馆饭店应切实实行入境人员住宿登记管理责任。企业应做好内部员工有没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行程史摸排工作。各高校尚在境外的外国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在学校复学前不得自行返校。Р通告明确,入境来浙人员凡是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照实申报健康状态,谢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和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动的,根据相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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