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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办理活动策划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行清算方案。清算后的财产在审批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应退学生学费、杂费和其它与学生相关的费用;(2)应发教职工的工资;(3)应缴纳的税款和社会保险费用;(4)其他债务。上述同一顺序不足以清偿,则按同顺序应偿付资金的比例清偿。РРР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7РРР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РРР 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办学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法清偿后有剩余的,按照温州市有关民办教育政策规定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或奖励。РРР (三)安置在校师生РРР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教师聘任合同,引导教师自主择业。РРР (四)正式提出终止申请РРРРР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7Р 民办学校向审批机关提交终止办学的申请:(1)终止申请表;(2)理事会(董事会)终止决议;(3)财务清算审计报告;(4)债务债权公告;(5)在校生和教职工安置方案;(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7)授权委托书(非必要,非学校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РРР (五)审批机关审核决定РРР 审批机关审查后同意的,出具予以许可行政决定文书,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民办学校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РРР 审批机关审查后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许可行政决定文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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