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以免下陷。Р3.1.3.2 撬拉点应放在物体允许承力位置,滚移时要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应注意用三角枕木等随时支垫或用绳拉住物体。Р3.1.3.3 注意滚筒和物体移动方向,作业人员不准站在滚筒运行的前方。Р3.1.4 使用铲车搬运器材时应叉牢器材,器材离地不宜过高。Р3.1.5 利用坡度坑或跳板进行装卸时应遵守:Р3.1.5.1 坡度坑的坡度角最好小于30°, 坑位应选择坚实土质处;若土质不坚实,应在上下车位置设挡土板。РР精选范本,供参考!Р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Р精选范本,供参考!Р3.1.5.2 普通跳板应选用大于 6cm厚、无死节的坚实木板,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破、裂、损、腐等现象;放置坡度比 1:3(高:底),上端须用钩、绳固定;如遇雨、冰或湿滑的地面时,在清除泥、冰后,还应在地面上垫草包、粗砂等物防滑;若装卸线缆等较重物体时,其跳板厚应大于15 cm,并在中间位置加垫支撑。Р3.1.6 机动车载运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准违反装载规定;若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Р3.1.7 施工运输严禁客、货混装;若需人员看护车厢内器材,应当设置保护设施。Р3.1.8 器材传递不准抛掷;堆放器材不准妨碍交通。Р3.1.9 使用起重设备(吊车、电动葫芦)吊装物件应遵守:Р3.1.9.1 起吊前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注意避开电力线、变压器及其它通信线路和公共杆线。Р3.1.9.2 起吊的物件重量不准超过设备额定负荷。Р3.1.9.3 禁止在起吊物件时急剧起降。Р3.1.9.4 吊装物件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和行走;如要改变物件搁置方向,必须待物件接近地面或车厢时再由人力慢慢移动。Р3.1.9.5 严禁利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若吊装不明重量物件时,应试吊可靠后再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