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行执法后评估? 要对2021年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做出处理。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开展。“行动”期间,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质量。? (五)开展全员教育培训? 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计划进行3次官方兽医培训,请县法院专家进行一次行政法规培训。在政治素质上,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树立强化社会主义价值观,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执法人员要经岗前培训,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适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 四、部署实施? 本次“行动”分三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 县畜牧兽医局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全县“行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4月)?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5月-6月)? 2021年5月底前,各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各基层畜牧兽医站务必于2021年6月1日前将本辖区内总结报告发至动物卫生监督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