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Р基地办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并将规程、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册下发到乡(镇)、村和农户。Р农户档案齐全、规范,内容应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农户姓名、作物品种及种植面积。Р农户田间生产记录填写规范、真实,内容应包括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及来源、种植面积、播种或移栽时间、土壤耕作及施肥情况、病虫草害防治情况、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Р7.2.2 投入品管理Р制定专门的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公告制度、市场准入制、监督管理制度,有效地从源头控制投入品的使用,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逐步开始对基地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和服务。Р基地专门出台政策,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Р7.2.3 监督管理Р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县、乡(镇)、村三级监管队伍,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等实行监督检查或抽查。Р8 技术培训服务Р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Р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建基地建设技术小组,小组职责明确;建立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队伍,人员确定,有效运行。РР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攻关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绿色水稻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生产的科技含量。Р建立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Р9 产业化经营Р9.1 龙头企业Р制定鼓励龙头企业在原料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定收购合同,对接合同规范、真实并有效执行。Р龙头企业将基地原料产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Р9.2 经济效益Р基地原料作物单产增加,销售价格增长,产品竞争力增强。Р促进农民增收,对基地所在县域其它优势农业产业带动效果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