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去。这也是一种党性观念不强的表现。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就要把自己原原本本地交给组织、交给群众,从组织和群众的反馈信息中吸取营养,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看看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守规矩。要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积极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监督。特别是一些长期在外出差,经常不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党员,更应当坚持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定期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自觉保持与党组织的密切联系,接受组织的帮助。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要大力提倡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思想交锋的风气,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从点滴抓起,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党管党员、党管干部的作用。全方位地管,不仅管思想、管工作,还要管生活,管业余爱好。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人员,要常拉袖子、常提醒,确保党内监督的有效性。РР三、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勇于同各种破坏纪律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和权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定,坚决反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要坚决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克服“老好人“思想,坚持原则,不怕报复,不怕得罪人。这既是对共产党员法纪观念的检验,也是对共产党员党性觉悟的考验。在这一方面,许多共产党员是做出了榜样。但有的同志往往满足于洁身自好,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就可以了,别人违法乱纪与己无关。这也是党纪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把共产党员混同于一个普通群众。如果共产党员只停留在自己不违纪、不违法的水平,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就是放弃了共产党员的责任。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共产党员决不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要勇于挺身而出,大胆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