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导性的,准确范围由相关部门Р定在下一层次规划中具体落实。Р第64条黄线Р是指中心城区范围内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的划定及管理应严格按建设部2005年第144号令实施。Р第65条绿线Р是指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组团之间的生态绿化廊道用地、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以及后续规划中将要深入确定的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控制界线。绿线范围内用地的管理应严格按建设部2002年第112号令实施。Р第66条蓝线Р是指本次规划确定的河流、水库、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界线。蓝线范围内用地的管理应严格按建设部2005年第145号令实施。规划将信江中心城区段(自河道堤防外坡脚算起30m)、童家河与白露河水域及两侧范围(自河道堤防外坡脚算起10m)以及东湖、西湖等纳入蓝线范围。Р第67条紫线Р是指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界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角山板栗山遗址,鹰潭市文物保护单位东岸古窑、东川古窑、礼村古窑等纳入紫线管理范围。月湖岩等正在申报中的单位,若其申报获得通过,则后续补充至紫线管理范围内。Р第三章中心城区更新与村镇建设引导发展策略Р第68条城乡一体化策略Р1、采用引导与控制并举的城乡一体化策略。一方面严格控制各类非法建设以及违反本规划的开发活动,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引导村镇建设朝着集约化方向发展。对与规划矛盾的旧村进行统一拆迁和改造,建设紧凑型城市新社区。Р2、以政府为主体整合零星土地成片开发,优先满足各类公益性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的用地需求,完善城市功能。对于现状公益性设施严重短缺的地区,政府必须加大投入,严格控制以追求商业利润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与公益性设施同步开发的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