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7.2乙方Р1)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负责无偿返工。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相关工程返工维修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扣除。Р2)若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罚款5000元。Р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迟而引致建设单位所要求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索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和赔偿,乙方不承担责任。Р八、终止合同Р8.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本工程造价的20%的赔偿金。Р8.2在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且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现场文明施工等),经甲方函达48小时后仍无明显改正,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Р8.3若乙方无理停工、未能积极及连续性施工、组织工人聚众闹事、提出超出合同条件的不合理的经济补偿或触犯其他违反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在甲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后两日内乙方无条件退场,且乙方必须补偿甲方因终止合同而蒙受之经济损失。甲方可雇用他人继续进行及完成本工程。Р九、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Р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副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Р9.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Р十、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РР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Р10.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РРР甲 方(章): 乙 方(章):Р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Р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